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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琐事面临牢狱之灾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这样化解群众矛盾
发表时间 2023-12-22 13:57   阅读 40017

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孟宪超 魏永(通讯员:赵士方 张宽)

男子在饭局中想与陌生饭友勾肩搭背,遭其暴力拒绝后反将其殴打致轻伤,在拒绝被害人高昂经济索偿后将面临牢狱之灾……

以上案件是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在生活中因偶发矛盾纠纷而引起的轻伤害案件,近年来,司法机关经常遇到此类案件,这类案件往往社会危害性不大,但如果处理不当,简单地一诉了之,会进一步加剧涉案双方矛盾,甚至引发非访、闹访,不仅影响社会安宁稳定,还会造成群众对司法机关不信任,损害司法公信力。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坚持能动履职,通过找准症结、强化说理、多方联动,用心用力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迈出了一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诉调之路。

2021年9月24日,徐某与同事在孟州市某饭店聚餐,其中一名同事邀请郑某也来饭店就餐,徐某为表亲近将手搭在了郑某肩膀上,郑某对徐某此举心生不满,反抗中将徐某推倒在地,徐某一怒之下将郑某打伤。经有关部门鉴定,郑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于2022年9月1日向孟州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该案,承办检察官通过认真审查卷宗,认为徐某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双方此前没有积怨矛盾,且犯罪嫌疑人案发后表达了积极的赔偿意愿,因被害人索要经济补偿数额过高,双方未能和解。面对这种状况,孟州市人民检察院采用长期在检察办案中归纳总结出的轻伤害案诉调纠纷化解“四步走”模式,圆满办理了此案,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各自回归正常生活。

一是能动履职,吃透摸准案情。在此案办理中,承办检察官认真审阅了案件卷宗,详细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徐某,耐心询问被害人及相关证人,从证人处得知徐某和被害人郑某此前不认识,并无积怨,当天双方的矛盾纠纷,完全是因为言行沟通不畅引发的矛盾,案发后双方家庭均因该案牵扯大量精力,生活、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承办检察官耐心安抚双方情绪,详细了解双方诉求,为该案成功办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找准症结,强化释法说理。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公安机关组织过多次调解,但双方因赔偿数额差距太大始终未果。检察官多次约见被害人郑某,了解其不愿让步的原因,郑某认为自己的伤情构成伤残,应当按伤残标准进行赔偿,但犯罪嫌疑人徐某则认为被害人的伤情构不上伤残,只愿意按轻伤标准赔偿。检察官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到被害人的伤情构不上伤残标准,只能按轻伤处理,于是向被害人讲解伤残标准的有关规定,并为其分析利害,经过大量释法说理,被害人的心理终于有所动摇。

三是检调对接,公开听证化解矛盾。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检察官多次到派出所与办案民警沟通联系,与被害人所在村的村委主任、辖区司法局的调解员一起会商研讨,制定调解方案,多方联动做被害人的思想工作。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解开了被害人的“心结”,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犯罪嫌疑人徐某向被害人真诚道歉并赔偿7.5万元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地定纷止争,孟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3名人大代表参加听证,各听证员充分发表意见,均认为该案因偶发矛盾引起,嫌疑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矛盾纠纷已经化解,对嫌疑人从轻处理有利于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后,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本案得到圆满办理。

四是事后走访,做好司法后半篇文章。案件办理结束了,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却没有结束工作,检察官多次到徐某家中走访,跟踪了解其思想状况、生活工作情况,引导其加强思想建设,积极向上生活;同时与郑某密切联系,关注其身体恢复情况,了解生活状况,评估是否达到司法救助标准,防止因案致贫情况发生。双方均表示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以后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乐观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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