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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全过程引入专家咨询 努力破解“不精”难题
发表时间 2023-12-22 14:07   阅读 35675

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葛国辉 曹青(通讯员:刘四超)

近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因放火罪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全过程引入专家咨询,有效提升办案精准度、专业度,努力破解公益诉讼“不精”难题。

据查,2022年2月,遂平县嵖岈山镇养牛户胡某以“烧山能使来年植被更加茂盛、利于养殖”为由放火烧山,引发的山火导致1100亩林地、宜林地被毁,县消防队和嵖岈山镇政府出动上百名人力经一夜将山火扑灭。胡某放火烧山的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对周边居民人身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山林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依据专家意见精准开展调查取证。到案后,胡某对公诉人指控其涉嫌放火罪没有异议,但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后果不予认可,其多次辩解称山林植被过火后,来年春天生长会更旺盛,生态资源并未因为其放火遭受损失。为收集胡某的放火行为对生态资源破坏的证据,遂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林业部门专家参与现场勘查,并提出专业咨询意见。专家指出,大面积山火燃烧后,低矮灌木直接死亡、乔木无法完全恢复、生物多样性被破坏,林区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据此,遂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胡某的行为直接破坏生态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决定对胡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引入专业机构科学制定修复方案。为达到有效的生态环境资源修复效果,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时,邀请全市唯一的生态功能鉴定修复专门机构主导制定方案,经再次勘察现场、查阅刑事卷宗,对生态修复的标准、时间、方式进行全面论证。法院审理后支持检察机关关于保护公益的诉讼请求,在依法判处胡某负刑事责任的同时,判决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在一年内按照方案设标准完成生态修复,若履行不能则要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10万元。胡某当庭表示认可方案设计,选择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建立咨询机制强化执行监督刚性。根据判决结果,胡某应当在一年内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完成复植补绿植被覆盖率、成活率90%以上目标。由于义务履行类判决执行结果评价要求具备特定领域专业知识,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专家参与检察执行监督活动工作机制,将第三方咨询意见作为执行效果评价的重要标准。在判决生效一年期限届满后,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专家在检察机关监督下到案发现场进行执行效果评估验收,专家勘查后认为经规范补植,被烧毁林地已达到生态修复标准。法院充分认可检察机关邀请专家参与执行监督的做法,全面采纳专家意见,认为胡某已充分履行义务,达到预期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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