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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人民法院:返还原物起纠纷 法官释法巧化解
发表时间 2023-12-27 15:33   阅读 10136

“他的小车让我还,那我员工的工资咋办?”

“打工的钱你找我闺女要,你凭啥扣我的车。你扣车还得赔偿我的车辆使用费、车辆脱审、脱保罚款呢。”

“真心感谢付法官,从上午9点开始调解,历时3小时,一口水都没有喝,只为俺百姓解纠纷,你们的调解,我是一百分满意。”案件当事人连声致谢。12月26日,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消除潜在矛盾纠纷,不仅减少了当事人诉累、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可谓“事半功倍”,这也是正阳县人民法院在深化诉源治理上交出的又一答卷。

原来,李某在正阳县开一家劳务公司,他与家住山东省泽乡县的雷某某是一对恋人,雷某某也在李某的劳务公司上班,2022年10月,雷某某带领十几名农民工到云南务工,工资由雷某某结算,2023年10月,雷某某不幸病危,而农民工的工资款雷某某没有来得及结算,于是,这些农民工便找李某索要,李某便来到雷某某家,在未得到雷某某家人的同意强行将雷某某的车辆开到自己家里扣押,其间,雷某某的父亲雷某多次向李某讨要,希望对方能将小车归还,却遭到李某的拒绝。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雷某遂向正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正阳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付树鹏通过查阅案件材料和及时联系原、被告了解相关情况,详细了解案情,认为该案虽是一起普通的返还原物纠纷,但李某与雷某原为准翁婿关系,一纸判决不利于矛盾的缓解,亦无法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法官认为可以在合法又合理的情况下通过一个案件化解两个纠纷,这是一种诉源治理,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也解决了当事人急需解决的问题,便确定了初步的调解思路——不仅要彻底解决纠纷,还要尽力缓和双方关系。

无奈的是,调解之初并不顺利,双方抵触情绪尤为强烈,如本文开头的一幕。眼见首次调解落空,法官决定再换个思路,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同时找到双方父母共同做各自家人的思想工作,帮助双方消除隔阂,再从法理、情理、事理等多维度寻找突破口,打开僵局。

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地向李某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你的员工与雷某某之间因工资引发的纠纷属于另外一个法律关系,本案是返还原物纠纷,不能混为一谈,但是从解决你们矛盾纠纷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一并调解,如若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协议,你可以另行起诉……”。并耐心向被告李某释法明理,阐明法律规定,告知其对于扣押该车辆存在的其他纠纷,其应积极采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法官又向雷某说:“你女儿带人出去打工,应支付工人的工资,但你女儿突然病逝,我们非常同情,你们双方应坐下来好好说一说这事,你觉得呢?”

经过反复劝导和沟通,眼见双方之间紧张的气氛稍有缓和,法官又抓住最后的机会为二人握手言和添了最后“一把火”,提出多项可行的调解方案,再根据双方意见逐一调整,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放下芥蒂、解开了心结,被告李某同意返还车辆,原告也不再要求赔偿。至此,实现了一个纠纷化解两起矛盾的初衷。

为保证当事人能够顺利完成车辆交接,承办法官让被告将车辆开到法庭,在法庭干警的见证下,被告将车辆返还给了原告,至此该案圆满解决,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法治安邦,方有人民安居乐业。我们始终把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核心,充分把握调解时机、妥善运用调解方法,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法官付树鹏也道出了正阳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的心声——坚持将调解贯穿全程,做到换位思考、利益平衡,既要让当事人对诉讼风险有所预判,又要促进当事人彼此沟通理解,最终真正实现“化干戈为玉帛”,达成“案结事了”目标。(通讯员: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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