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之间的“小算盘”
发表时间 2024-01-12 11:23   阅读 38902

“老乔这不是坑我们担保人么?当初看在关系好的份上答应给他们公司做担保,现在一看钱还不上了,他就把公司财产转给自家人,让我们担保人当冤大头给他还钱。”申请人王某气愤地拿着厚厚的材料向检察官申诉。

2022年4月18日,申请人王某联同3名共同担保人来到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其在数年前向孟州市某机械公司做了一笔债务担保,而乔某则是该公司的法人,而今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下一大笔外债,眼看着无法还清,债务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将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一并告上法庭。原本这也没有什么,王某等人在做债务担保时已经对此有心理准备,可是他们却发现乔某的妹妹竟然也是债权人之一,并且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乔某不出意外败诉,乔某及其妻子名下的三处房产也被其妹妹申请查封,担保人们感觉这里面一定有猫腻,于是来到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

耐心听着申请人叙述,办案检察官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敏锐察觉到这起民事诉讼案件背后可能隐藏着虚假诉讼。结合申请人反映的线索情况,检察官调取了乔某近几年的涉诉情况信息,发现2020年前后,乔某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出现大批债务违约,乔某作为借款担保人也被列为被执行人,其涉诉案件达数十起。

在数十个诉讼案件中,办案检察官格外重视乔某妹妹乔小妹的诉讼案件。2021年9月,乔小妹拿着乔某出具的200万元的借条(备注以实际交易记录为准)和172.98万元的银行交易记录,将乔某起诉至法院,并将乔某名下的房产进行了诉前保全。经审理,法院判决乔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乔小妹172.98万元。诉讼中,乔小妹、乔某均没有出庭,诉讼过程也极为简单,结合申请人反映的情况,不免让检察官对诉讼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为验证猜测,检察官调取了二人的银行交易记录,查明这172.98万元借款包括两笔转账,分别为2020年11月乔小妹转给乔某名下机械公司的85万元和2021年2月的87.98万元。通过进一步查询款项来源,检察官发现第二笔的87.98万元来自郑州某商贸公司的关联账户,再进一步向前追查发现这87.98万元竟是由乔某支付给该商贸公司。

检察官对乔某进行询问,进一步核实得知,自公司经营不善后,乔某尝试了多种措施试图挽回局面,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眼看公司即将破产,乔某与乔小妹一合计,想着能少亏一点是一点,就把“小算盘”打到了公司担保人头上。乔某将妻子的房子抵押贷款了87.98万元,并通过郑州某商贸公司POS机套现后,转入乔小妹账户,再通过乔小妹转入该机械公司账户,对公司则声称该借款为乔小妹的资金。之后,乔小妹将该87.98万元作为乔某的欠款,一并起诉至了法院,并对乔某的相关房产进行了诉讼保全。

查明相关事实后,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认为乔小妹转给乔某的87.98万元实为乔某转给机械公司的借款,不属于乔小妹出借给乔某的借款。据此,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再审。2023年1月,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再审改判,将乔小妹的172.98万元借款金额改为了实际出借的85万元。2023年2月,法院在判决生效后,根据新的判决书对相关执行案件进行了变更。2023年5月,全部涉案财产进入评估拍卖程序,部分涉案房产被拍卖用于抵偿债务,其他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党希烨 张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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