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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青龙涧河、苍龙涧河水生态综合整治
发表时间 2024-01-27 15:49   阅读 32334

三门峡市青龙涧河、苍龙涧河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是河南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中,项目牵头实施部门为三门峡市水利局。

工程建设任务是对青龙涧河、苍龙涧河中下游人口集聚区段河道生态修复,建立完善的河流陆域生态缓冲带,确保下游河流生态健康。项目通过生态护岸建设确保沿河防洪安全、构建完善的防洪体系;通过河道基底修复确保河道行洪通畅、溪水畅流;通过河道塑形,在河滩内打造深水槽、浅滩湿地、生境岛,同时种植水生、滨水植物,营造动、植物适生环境,以修复、改善生态环境;通过搭配栽植陆生植物形成连续、完善的陆域缓冲带。工程下达财政资金82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477万元、省级财政1476万元、市级筹措3297万元。项目实施年度为2022~2023 年。

本工程河道治理总长22km,剩余59.2万m砂石需进行处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按照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及其工程设计,对于合理削坡减荷、消除地质安全隐患等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泥沙,以及优质表土和乡土植物,允许生态保护修复主体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纳入成本管理;如有剩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处置,并保障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合理收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豫水河〔2021〕3号)、《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的通知》(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2021年11月)、《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道砂石处置方案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豫水办河[2022]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砂石处置方案,探明砂石储量,制定处置措施。(孙文 郝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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