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宿鸭湖司法所:农田损毁引纷争 人民调解来帮忙
发表时间 2024-03-01 12:40   阅读 24395

近日,汝南县宿鸭湖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施工毁地纠纷案,确保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近日,某工程施工队进行阀井维修检查、抽水等作业时,踩踏并损毁了王某某和张某的部分麦田,王某某、张某要求该施工队停工并赔偿损失,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无果,王某某、张某来到宿鸭湖司法所申请调解。

宿鸭湖司法所获知案情后,立即派调解员会同社区干部前往施工现场。调解员详细询问了事情经过和双方主要诉求,施工队表示愿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王某某和张某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不能接受。王某某、张某则认为施工队在损毁田地前并未告知二人,其后又态度恶劣,故而阻挠施工。

在了解清楚事情经过及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后,调解员认为,双方对纠纷事实没有异议,只是对赔偿事宜持有不同观点。于是,调解员决定组织将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员首先就侵权责任认定及损害赔偿标准等相关的法律规定向双方进行了讲解,随后,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同意共同对受损小麦的面积、产量进行估算,根据当时小麦市场价格计算出赔偿金额,王某某、张某也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施工队工作,争取早日维修、检测完毕,恢复正常供水。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社区干部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施工队赔偿王某某、张某每人3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杨莲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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