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工作
发表时间 2024-03-05 11:41   阅读 24372

为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2月29日,温县人民检察院对此前办理的“飞线充电”案开展了“回头看”,并联合温县住建局开展电动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检察干警以问题为导向,对小区住户进行电动车火灾频发原因宣传,通过在楼栋过道、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等显著位置张贴电动车安全充电警示资料、发放宣传单,向群众阐述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秩序的重要性,讲解有关注意事项,提醒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物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进行提醒,切实增强小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安全舒心的良好消防安全氛围。

下一步,温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关注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对电动车充电乱象等危害公共安全问题的监督力度,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出现成效反弹情况,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落实落地见效。

检察官温馨提示 :

1、电动车充电时间要合理。不整夜充电;充电时间不宜过长,一般控制在8小时之内,充满及时断电。

2、电动车充电时,要远离易燃物品。将充电器放置在容易散热的地方,以防电动车起火后火烧连营,造成更大的事故。

3、在集中充电桩处充电。不飞线充电,宅内充电,更不能把电池带回家充电。在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一旦起火,会阻断逃生通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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