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检察院:要把“杞县大蒜”这个大名叫得响 叫得开
发表时间 2024-04-18 17:36   阅读 23888

“以前卖杞县大蒜就像某个人一样,只有小名没有大名,不知道使用‘杞县大蒜’这个地理标志,这是正宗的‘大名’。通过今天的座谈会,极大增强了我的知识产权品牌意识,我将在线上、线下全面使用这个标志,要把‘杞县大蒜’这个大名,叫得响,叫得开。”参会的一名大蒜经销商对未来充满憧憬。

4月16日,为进一步推动“杞县大蒜”地理标志的规范性、规模性使用,落实“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和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助推在杞县大蒜市场设立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以检察履职服务县蒜业经济,杞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大蒜协会、县电商办、县潘安食品有限公司等行政机关及企业负责人参加“杞县大蒜”地理标志保护座谈会。

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工作开展情况,依托检察职能,就“杞县大蒜”地理标志的授权使用现状、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堵点等问题,积极引导与会人员打消思想上的顾虑、畅所欲言。

杞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抓好“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针对“杞县大蒜”地理标志的使用现状,主动作为,服务大局,为推动杞县大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智慧和力量。

据悉,早在2009年9月,农业农村部就批准了杞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对“杞县大蒜”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请(登记证书编号:AGI00179)。(通讯员:胡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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