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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依法“护老” 司法暖阳映桑榆晚晴
发表时间 2023-10-18 16:12   阅读 6824

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吴国华 曹青(通讯员:时旋旋)

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金铺法庭调处一起涉及老年人权益纠纷案件。年近70岁的王某诉4个子女的共有纠纷一案,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法官用司法为民的情怀为老人献上了一份重阳节的节日礼物。

原告王某及丈夫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张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车相撞,导致李某当场死亡,保险公司已实际理赔50余万元并提存法院账户。但对于赔付款的分割问题产生争议,因王某生育三个女儿及过继的儿子李大,王某及女儿认为李大没有对王某尽到赡养义务,不应分割赔偿金。故李大不同样提取赔偿金,导致王某生病卧床急需医疗费治病,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30余万元赔偿金。

案件受理后,为挽回双方因案涉纠纷伤及的亲情,承办法官王睿秉承“司法护老”理念,结合案件情况及老年人特殊的生理、心理特点,及时联系王某及各子女了解情况进行调解。调解中发现王某身坐轮椅,听力不佳、说话气喘,无法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法官遂暂停调解,并告知王某申请司法援助,帮助其联系法律援助中心通报案件相关情况,并告知其亲属为其申请到法律援助律师后,再次组织双方调解。经过法庭现场调解,释法析理,最终,子女愿意均分的前提下,各自退出2万元分给王某用于养老生活费用,王某分得19余万元,子女各分得8万元。双方达成调解,不仅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老人诉累,也实现了息讼“安老”。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主要集中在赡养、房屋买卖、房屋租赁、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针对这类纠纷,汝南县人民法院加大了老年人权益保护力度,积极审理涉及老年人权益纠纷案件:一是提高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引导老年人申请司法救助,确保救助以最快的速度落实到位;二是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教育引导,促使子女培养自觉赡养老年人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推进社会尊老助老爱老的社会风气;三是强化案件全程调解工作,注重从纠纷背后的原因着手,实现从“案结事了”到“事了人和”的转变;四是注重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积极协助提高老年当事人的诉讼能力,探索适合老年人的审判模式,开展便民利民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搬到“家门口”,方便老年人诉讼并采用老年人易于接受的方式,为当事人答疑解惑,使老年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发挥司法机关在老年人权利维护与社会综合治理中的支撑与保障作用,在营造敬老、爱老、和谐、互助社会风气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为汝南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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