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诉源治理有“枫”格
发表时间 2024-05-23 16:00   阅读 69009

“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同意。”“我也同意。”在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法庭庭审现场,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对当事人释法说理,推动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努力做到“矛盾纠纷不上交、能动司法不缺位、多元调处止纷争”,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谢法官,我们的工资到账了,多谢您!”近日,吴某等人在收到共计11万余元的工资款后,打电话给正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郑新成并致谢。

2020年5月起,吴某等5人陆续在陈某经营的酒店工作。后因经营不善,该酒店于2023年11月倒闭,但吴某等人的工资却迟迟未支付。经讨要未果,吴某来到民二庭咨询。郑新成了解到,除吴某外还有10人被欠薪,且该酒店因其他纠纷被人民法院冻结了账户,无其他可支付的资金。郑新成遂联合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法庭予以司法确认,并通过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顺利将工资款转给吴某等人。

该系列案件的成功化解,是正阳县人民法院开展诉前解纷的生动实践。

此外,该院从当地选聘老党员、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组建“乡贤调解员队伍”推进纠纷源头化解。2024年以来,该院诉前化解纠纷1180余起。

“谢谢你们的耐心调解,道理都讲得很清楚了,调解协议很公平,合法合情合理,我们都同意这样的方案。”近日,在正阳县庞桥村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室内,一起因土地侵权引发的纠纷,在正阳县人民法院法官、村委会干部、特邀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妥善化解。

这是正阳县人民法院熊寨法庭利用网格化诉源治理机制化解纠纷的生动体现。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和人员配备,充分延伸法庭职能作用,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一个个连接解纷末梢的重要端点。利用辖区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讲、培养“法律明白人”等,推动网格化诉源治理。2024年以来,法庭共组织巡回审判37次、普法宣传98次、发放宣传册2000余册、为群众解答咨询1500余次。

“这个方案我没有意见。”“我公司也同意这个方案。”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后,分别在手机屏幕上签名确认。

据悉,张某因家具买卖与某家具公司产生纠纷,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张某遂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法官及特邀调解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分别了解具体案情及纠纷焦点。考虑到张某远在外省,法官便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

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确认后,被告公司当场按调解方案履行了义务,原告张某也在线上提交了撤诉申请,案件得以“云化解”。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正阳县人民法院将不断传承和发展‘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与各类型、各专业化解纷平台衔接,推动形成多元参与、联动覆盖的治理格局,创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能力与水平。”正阳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卫国表示。(通讯员: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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