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邻里建房起纠纷 村调委会巧化解
发表时间 2023-10-23 15:12   阅读 4101

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马彬 曹青(通讯员:杨水莲)

新蔡县孙召镇村民赵某和周某是前后邻居,2022年赵某翻建新房时,周某怕赵某建房时掉砖头砸到人,以人身安全为由要求赵某在屋后1米处搭建临时围墙。当时两人为此产生了纠纷,经村委出面调解,赵某同意搭建临时围墙以防止砖头掉落。现在周某要建新房,赵某的临时围墙影响到周某新房建设施工,周某又要求赵某拆除临时围墙,赵某以自家房没竣工为由不拆,两人因此大打出手,再次产生纠纷。

经了解,周某之所以要求赵某加盖围墙是因为自己家有三个孙子,孩子们爱在院子里玩,小孩乱跑不受控制,前面盖房子,怕有砖头不小心掉下来砸到孩子,于是就想了这个主意,要求赵某加个临时围墙,也是出于对孩子们的人身安全考虑。赵某认为要求虽然合情,但周某只顾自己不为他人考虑,就农村建房习惯来说,没有建房还得要盖个围墙的,费时费力又费钱,而且邻里间应该互帮互助,互相体谅才是,赵某理解周某的担心,就算不说,工人也会在施工过程中多加注意的。两家当时就为盖临时围墙的事争吵过,在村委的调解下,最终赵某同意搭了个临时围墙,因为此事,赵某的母亲气得也住院了,光住院费都花了3800元。

调解员通过现场走访,了解到赵某现在的房子已经算是竣工了,只剩外墙没有粉刷,临时围墙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了。赵某搭的临时围墙大部分用的是自己留的屋檐滴水,也占了周某半尺的宅基,周某以赵某侵占自己宅基为由,要求赵某把临时围墙扒掉。

本着促进邻里和谐的目标,调解员分别对双方进行了劝解,通过劝解了解到双方还是有可以有商量的余地。调解员从法律角度向双方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该条款约束的是邻里双方,遇事应该共商,互惠互利。调解员又依情理对双方进行劝说,周某当初要求赵某建临时围墙,当然有自己的考虑,赵某当时不同意也有多方面的因素,两家应该要相互体谅和让步。赵某当初已然作出了让步,为公平起见,也为了周某如今自身利益考虑,此时周某也该就此事作出让步。

赵某认为临时围墙是应周某的要求才建的,如果非要扒掉临时围墙,周某必须出1000元的搭建费用。周某不同意,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向赵某建议,以邻里和谐为重,各退一步,该围墙的相关费用,两家是否能对半承担。通过多次协商,赵某同意让周某承担一半的费用500元,但要求周某向自己的母亲道歉,自己的母亲因为两家闹矛盾的事,没少生气,住院也没少花钱,且两桩纠纷全因周某而起。调解员表示支持,并积极与周某进行沟通,周某同意道歉,两家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本案中两家多次因建房产生纠纷,矛盾有进一步激化可能,调解员及时介入,充分调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相关情况,多次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解,让比较紧张的关系得到了缓和。本着邻里和谐的目标,对当事人进行疏导,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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