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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人民法院:当法律与风俗碰撞 诉前调解可兼得
发表时间 2024-08-22 16:09   阅读 69959

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孙召法庭发挥诉前调解机制,联合乡镇司法所、属地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上门女婿建房被叔伯阻拦侵权纠纷一案,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双方矛盾进一步扩大,在当地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获得群众的好评。

原告程某某与被告邓某某系同村邻居,又有亲属关系(程某某系该村上门女婿,程某某妻子与被告邓某某系一个爷爷的堂兄妹)。今年程某某为儿子建房时,突然遭到被告邓某某的阻拦,双方经村委、乡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成,原告遂将邓某某起诉至新蔡县人民法院。

孙召法庭张德鸿初次接待原告并进行立案审查时,充分询问原告的诉求和事实理由,得知原告程某某岳父十多年前去世时,因没有儿子,按照农村风俗习惯,被告邓某某作为亲侄子代为安排老人后事。原告今年准备建房时,被告邓某某以按照农村风俗其有权继承原告岳父的宅基地为由进行阻拦。经当场向被告及属地村委会了解,如原告不给分宅基地或者进行补偿,被告认为其将在村里抬不起头。该案系国家法律和风俗习惯相冲突的情形,不适宜经判决和强制执行,否则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张德鸿遂向杨靖法官建议本案适宜择期实地调查和尽力诉前调解。

8月13日,孙召法庭联合弥陀寺乡司法所、属地村委会到涉案宅基地进行了现场调查和调解,双方均对宅基地权属和被告代为安排老人后事无异议。现场调解中,孙召法庭从法律、人情、亲情、风俗等角度劝解双方,既要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又要弘扬农村优良的风俗习惯。经现场多轮调解,在多部门和周边群众的见证下,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该起案件对属地群众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后据司法所了解,该乡另外两起类似纠纷也因此获得了顺利化解。(通讯员:张德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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