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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校园摔伤纠纷起 法援护苗助维权
发表时间 2024-08-23 11:26   阅读 89697

近日,一位群众将绣着“敬业正直为民解忧 法律卫士品德高尚”的锦旗送到了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并表达了对法律援助中心深深感激之情。

受援人杜某是潢川县黄冈实验初级中学在校学生,2023年3月28日杜某在校期间摔倒受伤,先后被送往潢川中医院、武汉第四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右手第五掌骨骨折。杜某在校期间分别购买了中国人寿的学平险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校方责任险,事情发生时均在保险期内。杜某治疗完毕后向被告保险公司进行报销医药费,两家保险公司只给报销了部分医药费,尚余22118.09元未报销,杜某家属多次联系两家保险公司要求报销剩余医药费,两家保险公司均置之不理。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万般无奈之下杜某及其家属求助于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经工作人员审查认定杜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决定予以援助,遂指派河南众卓律师事务所吴律师承办此案,吴律师当即联系了当事人了解了案件情况并告知其法律后果,经当事人同意后向潢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经援助律师庭上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由被告两家保险公司支付原告杜某19000元的医药费,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息诉止争,达到了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的统一。

下一步,潢川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深化法律援助服务、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协同多方力量形成合力,全方位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应援尽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坚实的法治屏障。(通讯员:陈治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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