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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检爱”让迷失少年“返航”
发表时间 2024-08-23 13:02   阅读 85479

近日,河南省新蔡县的天空湛蓝如洗,阳光透过云层,洒在了每一个怀揣梦想的人身上。就在这温馨而明媚的日子里,新蔡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周卫红接到了一通特别的电话,电话那头,是小乐(化名)激动而感激的声音:“检察官叔叔,我考上大学了!这一切,真的非常感谢您!”

这通电话,如同一股暖流,瞬间温暖了周卫红的心房。故事,还得从一年前说起,那是一起关于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案件,也是周卫红职业生涯中难以忘怀的一课。

时间回溯至2023年的深秋,10月3日,正值高三冲刺阶段的小乐,在利益的诱惑下,不慎踏入了诈骗活动的泥潭。他用自己的手机,为诈骗分子提供了帮助,导致无辜的被害人遭受了十余万元的财产损失。当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小乐选择了向父母坦白,并在家人的陪同下,勇敢地走进了公安机关的大门,投案自首。

面对这位年仅16岁的少年,周卫红在看守所的提审室里,看到了他眼中的无助与迷茫。讯问过程中,小乐坦诚地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声音中带着颤抖,他说:“检察官叔叔,我已经深刻认识到错误,以后再也不会有这种贪心的想法了。”那一刻,周卫红的心被深深触动,他明白,对于这样一个即将面临人生重要转折点的孩子,法律的严惩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如何引导他迷途知返,重新找回生活的方向。

于是,一场关于“教育、感化、挽救”的行动悄然展开。周卫红与公安机关紧密合作,对小乐进行了全方位的社会调查,深入了解他的家庭背景、成长环境以及在校表现。调查结果显示,小乐来自一个贫困的家庭,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他勤劳懂事,尊敬长辈,学习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是老师和同学眼中的好学生。这次犯罪,完全是因为法治观念淡薄,一时贪念所致。

为了不影响小乐即将到来的高考,周卫红决定依法从快办理此案。在充分考量案件事实、证据以及小乐的认罪认罚态度后,2023年11月15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对小乐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取保候审后,小乐迅速返回学校,但内心的阴影却难以立即消散。他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耿耿于怀,对完成高三学业也失去了信心。

得知这一情况后,周卫红没有袖手旁观。他联系了单位里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同事和一名社工,多次对小乐进行心理疏导。同时,他还鼓励小乐参与公益活动、徒步活动等,帮助他释放内心的压力,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和热情。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小乐逐渐走出了阴霾,重新找回了学习的动力和目标。

2024年1月18日,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审理,新蔡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鉴于小乐能够积极认罪悔罪、主动退赃退赔,并且已经报考了单招考试且录取希望较大,周卫红在深思熟虑后,决定以诈骗罪对小乐提起公诉,并建议审判机关对其处以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的刑罚,同时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这一决定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又充分考虑了小乐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

转眼间,六个月的考验期结束。在这个充满希望的季节里,小乐收到了大学发来的录取通知书。那一刻,他仿佛看到了自己未来的无限可能。在微信视频通话中,小乐兴奋地与周卫红分享着这份喜悦。阳光洒在他的脸上,映照出他更加稳重和成熟的模样。周卫红看着这个曾经迷失方向的孩子如今已能自信地迈向人生的新篇章,心中充满了欣慰和自豪。

“推一把是罪犯,拉一把是学生。”这句话在周卫红的心中回响。他深知,法律的力量在于其刚性,但更在于其人性化的一面。对于那些误入歧途的孩子来说,给予他们一个迷途知返的机会比任何惩罚都更为重要。用心用情去帮助这些孩子萌发继续向上成长的力量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成才是他们作为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通讯员:龚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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