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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司法局砖店司法所:赡养老人起纠纷 温情调解续亲情
发表时间 2024-08-23 13:05   阅读 74606

近日,新蔡县砖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赡养老人产生的家庭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新蔡县砖店镇三空桥村的叶某兄妹四人和父母一起到新蔡县砖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家庭赡养纠纷。叶某反映,自己的父母已60多岁,均患有慢性病,需长期服药,定期检查,每月开销不低,仅靠父母的养老金难以维系生活各项开支。父母有时在自己家居住,有时在弟弟家居住,但是时常因为琐事和儿子争吵,因此父母想在外租房独立生活。父母希望子女四人能共同支付赡养费和租房费用。但四兄妹意见不合,迫于无奈,四兄妹和父母只好来到砖店镇调委会申请调解。

受理申请后,调解员便在调解室开展调查调解。调解员耐心倾听了当事人述说各自的委屈和不满、梳理症结所在,并从情理法各角度进行劝导。调解员说,“鸦有反哺之义,羊知跪乳之恩”,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位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更不能为此法定义务附加任何条件。随后,调解员宣讲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在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多次沟通下,四兄妹达成调解协议,叶某和弟弟自愿承担父母的房屋租赁费用,四兄妹每月各给付600元赡养费,并共同承担今后父母看病住院所需的医疗费。同时,对父母去世后的丧葬等事宜一并进行了约定。

在赡养纠纷案件中,调解员在妥善解决赡养纠纷的同时,注重弥合、修复家庭关系,竭力促进家庭和谐,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用心用情保障了老年人合法权益。(通讯员:蔡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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