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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月亮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发表时间 2024-08-28 09:38   阅读 63632

近日,新蔡县月亮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调解员第一时间展开了调查。经了解,2021年8月9日,被申请人范某与申请人曾某就建材材料采购事宜达成合意,约定由曾某为范某提供建材材料等货物,范某支付相应货款。曾某已按约履行完毕全部供货义务,然而范某未及时履行全部付款义务。2021年12月15日,范某向曾某出具了一份《收货(欠款)凭证》,其中载明范某欠付曾某货款人民币共计138900元的事实,并约定于一个星期内还清,然截至起诉之日,范某仍拖欠曾某货款人民币138900元未付。期间曾某多次要求范某支付上述货款,范某均推诿拒绝履行,至今未付。

通过对当事人双方的调查和沟通,调解员随后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可能通过沟通去化解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在调解员的耐心开导下,曾某表示自愿放弃逾期利息51634.52元,只要能把货款本金结清就行。

调解员看到当事人已经降低了诉求,事情的解决就增加了可调性。于是当事人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在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耐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都做出了让步,双方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最终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得到了彻底的化解。

买卖合同纠纷的及时化解是社会安定团结、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小矛盾纠纷往往会造成社会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化解买卖合同纠纷,不仅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发展,而且也是维护社会的持续稳定的重要一环。(通讯员:薛卫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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