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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蔡:畅通涉企 涉农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绿色通道”
发表时间 2024-08-30 09:59   阅读 69911

为积极推动“检护民生”和“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8月28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与新蔡县司法局会签《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新蔡县社区矫正对象涉农外出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下称“两《办法》”),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新蔡县司法局相关领导和干警以及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共同出席会签仪式。

会签现场,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和新蔡县司法局干警对两《办法》进行详细解读,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提出的疑问进行逐一解答,就两《办法》的内容以及具体措施展开深入探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两《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研究制定,进一步简化、规范涉企、涉农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审批程序。《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两《办法》明确,社区矫正对象办理涉企、涉农外出申请时,需提交个人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协助监管人身份证明、承诺书等证明材料;外出期间,应每日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活动情况;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对象涉企、涉农外出活动依法进行法律监督。

《办法》要求,要建立起“简化审批、精准管理、优化监督”的工作模式,在规范监管的同时,注重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将强化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形成社区矫正工作的强大合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同向融合,双向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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