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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司法局黄楼司法所:意外触电引纠纷 人民调解解民忧
发表时间 2024-09-12 16:21   阅读 87497

近日,新蔡县黄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辖区内居民彭某雇佣高某装修卫生间,装修过程中高某不小心触电身亡,高某父亲与彭某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到黄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员在调解的过程中兼具法理与人情,成功促成双方争议得到化解。

2024年9月5日上午10时许,高某在为彭某家装修过程中不小心触电身亡,高某父亲要求得到九十万元的赔偿金。调解员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高某在雇佣过程中意外死亡,赔偿包括丧葬费、精神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等经计算共计884690元;但同时不可否认高某作为施工参与者,应当预见并有注意施工安全的义务,在此基础上应适当免除彭某的部分责任。经调查得知彭某家庭经济困难,其本人离异且有年迈父母需要赡养和两个孩子需要抚养,故按照计算标准支付确实困难。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在充分调查完案件事实和了解完双方的家庭情况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兼具法理与人情促成双方都接受的方案,自愿达成协议:1.彭某分期赔偿给高某父亲叁拾万元整(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其他合理费用)2.协议签字生效后,高某父亲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此事故再向彭某主张任何权利。3.付款方式:签本协议时付款伍万元,在2024年12月30日前付伍万元,下余贰拾万元分三年付清。

黄楼司法所始终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主动做到合法、合理、合情,对每一位当事人做到热心、诚心、耐心,在案件处理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调解过程中也坚持把普法教育贯穿全过程,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正做到体民情、解民忧。(通讯员:赵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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