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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检察赋能网约车管理 扶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接地气
发表时间 2024-09-13 15:34   阅读 85799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属营运性质车辆,其便捷性能够满足人们日趋个性化的出行需求,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出行难问题。伴随着网约车交通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如网约车车主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和《网约车运输证》就网上接单,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和交通安全埋下了安全隐患。

2024年6月,周口市扶沟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提供的“县域内部分网约车存在非法营运”的线索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初步调查属实并进行立案。办案团队通过走访出行平台的线下办事处获取登记备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车辆信息,向交通运输部门调取登记的网约车车辆信息等方式,查明县域内从事网约车营运的车辆共计285辆,调取整理相关数据信息近400条。

办案团队在检察信息技术人员的协助和“大数据”整合的基础上搭建“网约车无证违规营运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将数据信息进行碰撞比对和人工复核,确定详细违规线索,其中包括驾驶员无证上岗、违规上岗、非法营运等问题,相关行政机关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形。

面对网约车这一监管难题,扶沟县人民检察院秉承预防性监督理念,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解决上述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市场经营秩序,2024年8月27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扶沟县网约车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公益诉讼检察座谈会”,邀请扶沟县交通运输局、出行平台负责人、出行平台线下办事处负责人和“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会。

会上,与会人员听取检察官对案件情况的介绍后,积极建言献策。“益心为公”志愿者表示:“检察机关对网约车行业安全生产开展监督,既符合公益诉讼法定范围要求,又关系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非常有意义!”人民监督员认为:“网约车行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非常有必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和网约车平台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最后,与会人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督促开展规范网约车安全生产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就交通运输部门如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网约车公司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2024年8月30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交通运输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违规营运网约车辆进行查处并引导违规营运网约车申办“网络运营双证”,确保合规营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扶沟县交通运输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履行监管责任,集中对违规网约车营运人员进行普法,限期整改;并与新闻媒体结合加大宣传力度,在办事大厅、培训机构等地方宣传相关政策。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将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整改实效。(丁阳光 马雪雨 庞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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