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蔡县孙召镇村民冯某与许某发生了一起因欠款长期未还而引起的纠纷。冯某在许某处购买水泥,因经济紧张当时未支付货款,向许某出具欠条一张。后经许某多次催要,冯某仍未还款。为维护合法权益,许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冯某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
接到孙召法庭委托后,孙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对许某、冯某之间的债务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员抓住当事人双方矛盾纠纷焦点,在缓和双方的情绪后,让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和诉求。在明确事情完整起因经过后,认真分析,找出双方纠纷争执点,分别予以耐心劝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强调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的时候,维护个人权益无可厚非,但同时也要考虑他人的实际情况,不能一味推脱或指责,这样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要能够做到各让一步,互相理解对方的难处,从当下实际情况出发,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方案。最终,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解,双方就还款时间达成了一致,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通过此次调解,双方不仅商讨出了解决方案,对当前的债务纠纷达成了和解,还增强了邻里间的理解和沟通。同时也提醒在日常生活中要本着诚信为本的原则,及时履约,避免引起纠纷,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讯员: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