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司法局月亮湾司法所:解除租赁起纠纷 人民调解护友情
发表时间 2024-11-26 15:06   阅读 85988

近日,新蔡县月亮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租赁纠纷。

申请人宋某与被申请人郑某两人是朋友,宋某经营一家餐馆,郑某与宋某协商租赁宋某餐馆门口的位置卖烧烤,当时两人一拍即合,但几个月后郑某向宋某提出解除租赁,但双方因水电费、员工工资等发生纠纷,宋某到调委会申请调解,要求郑某向自己支付均摊的水电费、员工工资及郑某在店内的个人消费等。

调委会受理纠纷后,分别联系宋某与郑某了解案件情况,经了解双方均同意调解,宋某表示双方约定均摊店内产生的水电费用及共同雇佣的一名员工贾某的工资,宋某向调委会提供了相关水电费、工资等证据;郑某认为自己的烧烤摊只在夜晚经营,水电消耗较少,宋某的饭店全天经营,与宋某均摊水电费用不合理,且双方也未签订书面租赁协议对于相关事项进行约定。

了解案件情况后,调委会迅速制定调解方案,从双方友情入手进一步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又引用新蔡县“仁义巷”相互礼让,以和为贵的理念劝解双方,化解双方隔阂,最终双方以友谊为先,以和为重,各让一步,达成一致协议,郑某当场以现金交付方式履约。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化解了宋某与郑某的纠纷,还维护了双方的友情,更宣扬了新蔡县“仁义巷”礼让、人和的良好精神内涵,更体现了人民调解发挥社会稳定基石的作用,下一步,新蔡县月亮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将进一步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人民矛盾的职能,为更高水平的平安新蔡,法治新蔡作出贡献。(殷水玲 吴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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