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花园街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三源共治三调对接”,着力调处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控制在当地。
“感谢花园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为民做主,帮助我把赔偿钱要回来了。”赵某紧紧握着调解员的手说。
洛阳市栾川县居民赵某通过泌阳县花园街道居民卞某公司招工,双方仅仅签订了一份招工合同,就前往辽宁省营口市一工地打工,其间,赵某因操作不当造成右手中指断裂骨折。住院期治疗间,卞某公司以赔偿医疗费并提高赵某后续工时工资等条件准备与赵某私了,赵某称受伤严重,提出伤残鉴定,要求赔偿8万元,双方因赔偿金差距未形成一致意见。后赵某检查出自身身患绝症且婚姻破裂,于日前辗转来到花园街道辖区卞某住处索赔,并做出一些过激行为。
接报警后,花园街道当即启动三源三调工作机制,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寻求解决方案,得知双方当事人因为赔偿金引起的纠纷后,本着严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原则,花园街道当即启动三源三调工作机制,花园派出所协同办事处调委会第一时间展开了调解工作。
双方各执其词,据理力争,调解进展不大。纠纷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如不能合理解决,赵某极可能有进一步行为过激,极易造成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后果。调解工作及时转变方式,调处人员先后两次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在稳住赵某激动情绪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对纠纷发生前因后果的叙述,再分别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推心置腹地摆事实讲道理,权衡双方接受程度,按标准核算赵某的治疗费用以及误工、营养、交通费用等,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达成一致,卞某一次性赔偿赵某15000元,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给争执近两年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有效推动了矛盾纠纷前置防范、前瞻治理、前端化解、前期控制,成为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交融互动社会治理体系的缩影。(张志勇 杨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