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蔡县孙召镇发生了一起双方因争执进而有一方动手打人而产生的民事赔偿纠纷。孙召镇村民许某与蒋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两人在一起吃饭时因琐事产生争执,蒋某动手打了许某。许某经治疗出院后需在家休养三个月,对于产生的误工费双方未达成一致,双方来到孙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在听取双方的陈述后,调解员指出,蒋某的行为构成了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建议双方通过和解来解决纠纷,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程序。最终,在调解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蒋某同意支付许某相应的误工费用,双方纠纷得到妥善解决,避免了进一步的法律诉讼。
下一步,孙召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调解工作理念,持续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和解、调解等非诉讼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减少诉讼成本,确保社会矛盾得到及时有效地化解,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讯员: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