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马彬 曹青(通讯员:张志坤)
夫妻关系和睦是家庭幸福的基石,夫妻感情破裂后选择解除婚姻关系,不是简单的二个人的分开,还涉及财产性利益及子女的抚养问题。对离婚纠纷的妥善化解,是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家庭、社会的稳定起着良好的促进作用。
近日,龙口司法所受理了一起离婚诉前纠纷调解案件。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于2013年腊月,通过媒人介绍后于2014年1月按农村风俗举办婚礼,2015年1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感情一般,后因矛盾不断累积,原告认为和被告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孙召法庭委托龙口司法所调解此案。
为从源头上化解纠纷,调解员通过电话向双方询问夫妻感情现状,并试图挽回双方婚姻。但被告亦表示关系无法修复,同意离婚,愿意由司法所调解员组织双方协议离婚。调解员在确认双方均同意离婚后,组织双方到龙口司法所调解办公室当面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地释法明理,双方的心结也慢慢打开,心平气和地对争议问题进行协商,最终对婚生子的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离婚诉前调解有利于缓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还很有可能找到重归于好的契机。即使不能和好,也可使当事人通过调解相互理解,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理性地面对未来的生活。调解解决离婚纠纷案件,亦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婚姻自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