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办法 规范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
发表时间 2025-01-08 10:52   阅读 75011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确保采购活动公正、高效,近日,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平台建设工作会,认真组织学习《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4〕27 号)文件精神,强化依法交易、依规服务意识和观念,推动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再优化。

会上,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杨红波认真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共6章、37条,主要包括“总则、监督检查分级分类、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及结果运用、附则”等方面内容。

接着,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股、交易服务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针对如何落实文件精神,进行了研讨发言,提出了落实建议和下一步工作举措。

会议指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是财政部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采购代理行为合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制定的用于约束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行为的管理办法。

会议要求,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要积极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要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为行政监督部门提供好项目代理清单,配合落实好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同时,要通过检查及时延伸发现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等市场主体行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确保政府采购交易市场秩序稳定,助推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通讯员:李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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