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蔡县顿岗乡苏湾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山林土地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
范某与郑某两人系同村委但是不同村组,双方的土地彼此相邻。范某前几年外出打工把自己的土地租给贾某耕种,现在范某年纪大了就把自己的土地要回来自己种。2024年11月份的时候,范某去自家地里一看就发现自己的土地少了,原来二人土地中间隔着一个路梗,现在不仅路梗没有了,自己的土地也少了,范某去找郑某理论,郑某却称自己没有多占,两地之间的路梗是范某租给贾某耕种时贾某犁掉的,跟自己没有关系,两人为此吵吵闹闹争论不休,范某找到顿岗乡苏湾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
接到范某的调解申请后,调委会立即电话联系另外一名当事人郑某,郑某在电话中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得知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的想法后,村调委会及时指派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赶往涉事地块了解纠纷详情并进行调处。调解员一方面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安抚双方和双方当事人的情绪,详细记录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确保当事人双方的心声能够被充分倾听;另一方面,通过走访询问双方当事人的左右地邻和村民小组长,查询相关原始台账和土地权属证书,全面掌握该起土地纠纷的情况并进行重新丈量。同时结合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劝说双方以和为贵、和睦相处,从情理角度使双方认识到“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经过耐心劝导,双方打开心结、相互谅解,就争议土地的归还、路埂的恢复等问题进行了重新协商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
土地纠纷无小事,一桩一件系民生。调解员通过现场测量、析法明理、因势利导,以法育人、以理化解、以情促和,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以实际行动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通讯员:马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