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司法局黄楼司法所:调解赡养纠纷 共促家庭和睦
发表时间 2025-01-09 11:23   阅读 85933

近日,新蔡县黄楼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了一起赡养义务纠纷的调解申请,通过调委会的调解和普及相关法律,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不仅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家庭的和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案申请人杜某年逾八十岁,老伴已过世多年,今年身体出现了状况,腿痛起来走路都很艰难,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二儿子、三儿子和女儿都赡养杜某,大儿子不赡养,为此杜某爷俩产生矛盾,特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委会在接到杜某申请后,进行耐心安慰并将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做了记录,同时组织调解员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了解基本情况,在了解完情况后,调解员将申请人杜某和其大儿子,连本村村委主要干部召集一起开展调解。

调解员首先深入了解家庭基本情况,倾听各方诉求,大儿子讲述了自己为什么不赡养父亲,父亲在处理母亲的后事的过程中根本不让自己参与,什么事情也不告诉,甚至连母亲火葬也不让参加,事后只是给了两页账单通知让付一万元钱丧事费用,让自己永远无法释怀。申请人杜某觉得自己在其母亲的丧事处理上的做法没有不对的地方,大儿子就是单纯地对自己有意见不想赡养自己,情绪也比较激动。至此调解陷入了僵局,调解员立刻改变调解方式,采取“背对背”调解,调解员先分别安抚了双方的情绪,让双方都冷静下来。一方面,调解员和申请人杜某讲到其在处理妻子的后事的问题上不让长子参与商量的做法确实欠妥,长子有心结也是能理解,应该和长子讲明事情的经过解开心结。另一方面,调解员和大儿子普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方面。同时对大儿子进行引导,唤起亲情共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消除了隔阂,双方破裂多年的父子关系也得到了修复,增进了亲情,促进了家庭和睦。

未来,黄楼司法所继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效,不断提升调解能力和水平,并且以法理情相结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作用,实现矛盾纠纷及时就的实质化解,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讯员:梅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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