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安县自然灾害形势复杂严峻,洪涝、风雹等多发频发,给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困难,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为此,新安县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共计发放救灾资金392万元,惠及11个乡镇(街道)24305名受灾群众,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心过节。
加强组织领导。冬春救助是岁末年初关键节点,新安县早安排、早部署、早谋划,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科学制定冬春救助方案,组织冬春救助工作部署会,强化分工,强调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确定救助对象。经过前期摸底调查,各镇(街道)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需救助对象,重点关注倒房重建户、受灾的农作物绝收户和受灾的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等特殊救助对象,救助对象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进行救助申报和审批,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严格发放程序。中央冬春救灾资金下达后,新安县根据受灾情况足额分配救灾资金,积极对接财政局,加快资金下拨进度,及时跟踪调度,确保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直达受灾群众,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通讯员:程文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