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为德之本,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近日,新蔡县司法局佛阁寺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不仅妥善解决了八旬老人的赡养问题,还消除了子女间的矛盾隔阂,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当事人周某育有二子三女,调解员初步了解情况后,迅速展开调查,据了解,周某老伴过世时,两个儿子协商父亲的后事费用由大儿子黄某甲承担,母亲周某的后事归小儿子黄某乙承担。多年过后,周某已年近八旬,体弱多病,长期在三个女儿家生活。黄某甲因父亲的后事是其一人承担,且父亲去世后双亲的责任田都由黄某乙耕种,老人还有两处宅基地也在黄某乙名下,拒绝赡养母亲,二儿子黄某乙因要外出挣钱、二儿媳以在县城照顾孙子为由也拒绝照顾婆婆。调解员摸清纠纷的来龙去脉之后,通过听取当事人周某及其子女的意见和诉求,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从情、理、法三方面入手,一方面细数老人抚养五个孩子长大的艰辛,通过亲情感化、情理劝导让当事人逐渐消除彼此对立情绪;另一方面,通过讲解关于赡养的法律规定。在调解员耐心劝解下,双方之间的心结终于解开,充分尊重各方意愿,耐心引导,最终,经过多次协商和调解,周某儿子和女儿达成一致意见,周某在五个子女轮流居住两个月,周某百年后费用由黄某乙一人承担,两处宅基地兄弟两人各一处。此次家庭赡养纠纷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佛阁寺司法所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通讯员:梅金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