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司法局滨湖司法所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拾大学梦
发表时间 2025-07-25 15:42   阅读 78514

“马所长,我已经被学校录取了。”2025年7月,社区矫正对象林某某(化名)激动地向淮滨县滨湖司法所所长马曾俊报喜。在县司法局“教育挽救、重塑人生”的帮扶理念和滨湖司法所全程精准护航下,这名曾因帮信罪被判缓刑的青年,不仅走出人生低谷,更以优异成绩重返大学校园,成为淮滨县社区矫正“帮扶一个、挽救一家、温暖一片”的生动缩影。

危机干预:从“开除学籍”到“重燃希望”

2024年,林某某踏入大学校门,由于社会经验尚浅,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不足,对违法行为的界限认知模糊,不幸受到社会不法分子的蒙蔽与诱惑,最终触犯了法律。因犯帮信罪,他被当地法院判处缓刑,后遭学校开除学籍,使其从一名在校大学生沦为罪犯。学校的通知导致同学们对他避而远之,前不久他还是该校一名前途光明的大学生,现在成了犯罪分子,巨大的身份落差,使得林某某失去了人生的方向,让他陷入自我封闭,甚至产生自暴自弃的念头。淮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在接收案件时敏锐识别其特殊性,立即启动“一人一策”帮扶预案。一是心理疏导先行,滨湖司法所联合县局心理咨询师开展3次专项心理干预,缓解其焦虑情绪。二是家庭支持联动,司法所长马曾俊多次家访,说服父母一同支持帮助,构建家庭帮扶网络。三是复学路径规划,根据其学业基础,联合教体局帮助其重返校园。

在刚到矫正中心的学习期间,林某某表现得极为内向、寡言,既不愿与工作人员交流,也不愿与父母沟通。矫正中心的工作人员计划让他联系家人,以便进行谈话教育,并借此了解林某某的家庭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方案。然而,每当提及家人,林某某便表现出强烈的抗拒情绪。     

为改变这一现状,滨湖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主动与林某某交流,打开了他的话匣子。从个人兴趣爱好到上学期间的艰辛与乏味,司法所所长马曾俊迅速在林某某心中建立了信任感。最终,他们深入了解了林某某的犯罪动机。在司法所工作人员不辞辛劳、一次次耐心劝说和教育下,林某某终于逐渐解开心结。

“马所长,我还想上学,重新复读一年,我会加倍地努力!”

在入矫两周后,经过滨湖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断地教育和引导下,为林某争取到了返回高中复读,进而重返大学校园的机会。

柔性监管:为求学之路“开绿灯”

由于身份特殊,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仅限于在执行地活动,并接受司法所的监管。外出求学需长时间跨市、县活动,加之复读班时间紧迫,林某某在学习期间无法到司法所报到。在日常管理中,为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司法所要求矫正对象每天多次通过手机端进行人脸识别,并每月按期进行电话汇报及到司法所参加集中教育。

“社区矫正的宗旨在于助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而非在其身上留下烙印。”滨湖司法所在详尽调查林某某的就学状况后,向淮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进行了汇报。面对复读需跨市、县学习、时间紧张的难题,县司法局创新监管模式,打出帮扶“组合拳”,一是社区矫正中心开通绿色通道,48小时内完成跨市、县活动审批,允许其赴市重点高中复读。二是弹性信息化核查,要求林某某灵活调整学习安排,在休息时段完成人脸识别,并减少学习期间使用手机的频率。三是教育帮扶定制化,鉴于高中复读班假期稀少、休息时间有限,减免线下报到次数,改由每月提交学习心得替代集中教育。如此一来,司法所工作人员既确保了对林某某的有效监管,深入了解其生活、学习规律,又为其安心学习提供了便利。

全程护航:从“人生谷底”到“金榜题名”

无论是从备考阶段主动关心提供心理咨询,缓解思想压力,还是填报志愿时司法局邀请教育专家提供一对一指导,规避因犯罪记录受限的专业,都体现了司法局的人文关怀。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第一时间,林某某向滨湖司法所报告:“非常感谢马所长的鼓励,在无人相信我之际,马所长始终未曾放弃我,现在已被心仪的大学录取!”

林某某的逆袭,是河南社区矫正工作“宽严相济、法情交融”的典型注脚。淮滨县司法局以“帮扶力度”彰显“司法温度”,用“制度创新”铺就“回归之路”,真正践行了“让每一名矫正对象都能向阳而生”的庄严承诺。(通讯员:徐鹏)


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