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社区矫正局依法严惩违规对象 强化执法权威护平安
发表时间 2025-08-16 10:32   阅读 73296

为了彰显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化,8月13日,信阳新县社区矫正局联合信阳强制隔离戒毒所派驻民警对一名严重违反司法所日常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依法作出警告处罚决定。

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新乐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张某多次未按司法所管理规定要求,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生物验证,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二十八条情节严重之规定,经新县社区矫正局、信阳强戒所派驻民警研究决定,给予张某严正警告一次。

执法人员在向张某送达并宣读《社区矫正警告决定书》后,再次向张某强调了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告知了警告处罚将记入其社区矫正档案,累计两次警告仍不改正将被依法提请撤销缓刑的严重后果。经过系列严厉的思想教育,张某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保证以后绝不再犯,坚决服从司法所各项监督管理规定。  

下一步,新县社区矫正局与信阳强戒所派驻民警将持续深化协作,对一切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维护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社会安全稳定。(通讯员:杨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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