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光山县诚信商务咨询服务部长期停业未经营的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发表时间 2023-12-04 16:37   阅读 49301

光市监听告〔2023〕1057号

光山县诚信商务咨询服务部: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光山县诚信商务咨询服务部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4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本局于2023年11月3日至11月7日,对上述光山县诚信商务咨询服务部登记注册的住所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通过其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经国家税务总局光山县税务分局2023年11月21日提供的纳税信息证明材料中证实,上述个人独资公司近两年未缴纳税款;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1月21日提供的信息证明材料中证实,上述个人独资公司均未参保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截止至2023年11月8日,经本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中查询,发现上述个人独资公司从2014年度未自主申报并公示企业年度报告。当事人光山县诚信商务咨询服务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6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拟对上述个人独资公司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陈功猛  廖祥利 

联系电话:0376——8858185

(附: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人独资公司名单)

 附:

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人独资公司名单

 

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