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市监听告〔2023〕1058号
光山县九涛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有限责任公司(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光山县九涛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4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本局于2023年11月3日至11月7日,对上述光山县诚信商务咨询服务部等12家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住所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通过其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经国家税务总局光山县税务分局2023年11月21日提供的纳税信息证明材料中证实,上述12家有限责任公司近两年未缴纳税款;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1月21日提供的信息证明材料中证实,上述12家有限责任公司均未参保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截止至2023年11月8日,经本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中查询,发现上述12家企业从2014年度未自主申报并公示企业年度报告。当事人光山县九涛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1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拟对上述12家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陈功猛 廖祥利
联系电话:0376——8858185
(附:12家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名单)
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月
附件:
12家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