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义马人民检察院 念好“四字”提升检察建议质效
发表时间 2023-12-20 16:01   阅读 34575

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孙文 孙佩 杨小光(通讯员:杜恩)

今年以来,三门峡市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析、查、堵、访”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转变思路“析”问题。义马市人民检察院把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途径,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全面把握案情全貌,以具体案件反映出来的共性和个性社会问题为切入点,深入分析研究,进而找准问题症结,提出检察建议,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明察暗访“查”根源。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发现和查证的事实,到案发地明察暗访进行复核,并全面了解发案单位行业特点、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而深入查找发案的根源所在,向发案单位阐明发案规律和特点,论证因果关系,增强检察建议的说理性,使发案单位在整改时心悦诚服。    

对症下药“堵”漏洞。该院强化检察建议书即是问题“诊断书”的责任意识,对发案单位存在的漏洞,在提出具体措施建议堵塞漏洞时,避免单纯使用“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防范意识”等空洞语言,切实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治理整改意见,做到深挖病根,对症下药,达到“治病救人”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督促检查“访”落实。义马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以往被建议单位仅提供书面回复材料而致使检察建议流于形式的情况,不定期到发案单位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检察建议的质量、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是否重视、是否加以研究并整改以及整改效果等问题。对检察建议不重视、敷衍塞责的,向其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反映,共同督促被建议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对被建议单位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发现的建议不合理、不到位等问题,共同研究探讨,及时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检察建议的综合运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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