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马彬 曹青(通讯员:殷水玲)
近日,新蔡县今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当事人周某为调委会赠送锦旗表示感谢。周某与李某是东西邻居,李某翻建新房,正打地基时,周某家人发现李某建房占用了自家的宅基地(建房时留了50公分屋檐滴水,经过丈量少了17公分),两家多次报警,多次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周某与派出所民警共同来到今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人民调解。
受理案件后,调解员立即向当事人及村干部、派出所民警了解案件情况。经了解,李某建房时,并未主动与周某或其家人协商,两家因此纠纷多次发生口角,且李某多次将自己下肢残疾的父亲放到周某家中,周某多次报警,派出所多次出警,每次调解后,李某又反悔,又将父亲放到周某家中,周某不堪其扰。
为了防止双方矛盾纠纷激化,调委会组织调解员立即动身前往建房现场,组织双方调解。调解员首先表示理解李某想要建房的急切心情,但李某处理两家纠纷的方式是错误的,不仅加剧了两家矛盾,行为更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调解员不仅从法律角度分析,还从村风民俗、传统美德等方面为李某进行讲解劝说,最后李某承认自己的错误,解释占用了周某17公分的屋檐滴水是为了将房子建得方正。最终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
下一步,新蔡县司法局今是司法所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积极开展警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1+3+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实际行动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为法治新蔡、平安新蔡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