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县: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司法法援在行动
发表时间 2025-03-12 14:59   阅读 66111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近年来,信阳市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将妇女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工作对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爱护妇女的良好氛围。

加强法治宣传

紧盯“三八”妇女节、母亲节、反家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法律咨询、法治讲座、入户走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妇女维权”普法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广大妇女对法律援助政策的认知度,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权。

畅通维权通道

对涉及妇女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的案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申请手续;对进城务工妇女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及工伤保险待遇,主张维护合法权益的,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或高龄妇女群体,创新推出预约上门受理服务,确保法律援助服务及时有效。

强化部门协作

新县法援中心依托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案件转办快速响应机制,对工作站转交的妇女法律援助申请即时受理。针对家暴案件,实行指派律师即时介入机制,适时申请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切实维护遭受家暴妇女的合法权益。

优化服务队伍

立足妇女案件特殊性,县法援中心从全县遴选5名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女律师,组建“妇女儿童律师服务团”。创新“点援+轮派”指派机制,推行案件全程承办制度,实行法援案件一援到底,确保同一案件不同阶段由固定律师负责,实现法律服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提升服务质效

建立受援人联系告知制度和案件质量回访制度,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坚持日常回访和集中回访相结合,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估。通过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征询办案机关意见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妇女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构建妇女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保障体系。

下一步,新县法律援助中心将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多措并举、多向发力,持续做好妇女法律援助工作,以法治之光,维护“她”权益。(通讯员:汪万梅)


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