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伟祯 崔乃文
近日,卫辉市人民法院李源屯法庭成功审执结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更为优化法治化经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
2020年,原告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某保洁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梯设备买卖安装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履行了义务,三台电梯于2022年8月取得合格证,但是被告仅履行了部分义务,仍有0.85万元、1.7万元合同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原告向卫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受理后,认为该案件法律关系简单清楚,有调解可能,为了减轻双方企业诉累,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沟通,从企业发展长远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释法析理,引导双方互相体谅,化解矛盾,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向原告支付电梯尾款 17000 元,并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前支付完毕(已当庭履行)。
此案的顺利化解是卫辉市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体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卫辉市人民法院将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化解矛盾,维护权益,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