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让更多的“纸上权益”变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3月以来,正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春季集中执行行动,集中力量对一批涉民生、涉企业案件进行重点攻坚,共拘传被执行人7人,司法拘留4人,执行完毕48件,执行和解21件,执行到位金额7360.78万元,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与诉求。
查扣扣划执毕
“真是喜上加喜!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案款,谢谢法官。”申请人陈某高兴地握着正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说。
张某因拖欠陈某货款5万元,被陈某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但张某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今年3月,陈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张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银行账户有足额财产,遂立即冻结该账户,并到银行扣划案款。款项到位后,立刻通知陈某前往正阳县人民法院领取案款。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情法并举和解
“朋友之间,既要讲情分,也要讲法律。”3月19日,正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执行法官对朱某和佟某这对昔日旧友说道。
朱某与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判决,佟某应偿还朱某借款9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佟某仍未还款,今年3月,朱某向正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佟某名下财产,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当事人讨论处理方案。佟某表示双方曾是好友,且该笔借款款项较大,确实无力一次性偿还,希望能够进行分期还款。
为妥善化解纠纷,维系朋友感情,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轮番做通当事人工作。最终,佟某当场还款3万元,承诺余款6万元分期履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拒不执行拘留
雷某与曹某借款纠纷一案,经审理,正阳县人民法院判决雷某在5日内归还曹某借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雷某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3月23日,执行法官收到雷某返乡的线索,第一时间将雷某拘传至正阳县人民法院。面对执行法官的劝说,雷某始终一副“摆烂”状态,表示“自己无力归还借款,要拘留就拘留”。鉴于雷某拒不履行的态度及行为,正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通讯员:王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