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蔡县砖店镇孙某向砖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自己与李某之间的矛盾纠纷。
孙某反映,自己经营一家以售卖玉米、豆粕、饲料为主的门店,李某一直从事养猪业务,并多次从自己这儿购买玉米、豆粕、饲料供猪食用。可是从2022年至今李某以手头紧、资金困难为由一直没有支付货款,自己多次向李某追要欠款未果。
调委会第一时间联系到李某和孙某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一开始,因孙某多次讨要欠款未果,情绪比较激动,调解员立即将双方短暂分离。调解员一方面劝导孙某要冷静处事,不要采取过激行为。通过调解员的耐心劝导,孙某体会到了调解员的用心良苦,情绪逐渐稳定下来,另一方面,调解员劝李某换位思考,体谅孙某的心情。等双方情绪平稳后,李某表示,拖欠货款是事实,因几年前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养猪场一直是赔钱的状态,资金短缺,实在无力立即支付所有货款。
调解员认为,孙某还有可协商的余地,李某也没有赖账之意,随即调解员对双方进行了劝解并提出调解意见,李某尽最大能力先支付一部分,余款分期支付,在明年4月份之前全部还清。双方经过协商后,接受了调解员的建议。同时调解员建议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调解员以案说法、以情说案、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就具体还款日期达成一致意见,此次合同纠纷成功化解。(通讯员:蔡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