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在《信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宣传活动现场,信阳市罗山县住建局园林绿化中心主任对群众介绍道:“《信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今天正式开始实施,城市绿化有法可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绿化环境的权利,有爱护绿地和绿化设施的义务,对于破坏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有权劝阻、投诉和举报。《信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施行,为罗山县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和科学研究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必将推进罗山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促进罗山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信阳市城市绿化条例》是信阳市首部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主要聚焦信阳市的城市绿化突出问题和现实需求,按照“规划、建设、管理”的逻辑主线进行框架设计,共六章三十九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遵循了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建管并重、共建共享的原则。
《条例》的实施,明确了城市绿化保护和管理措施,明确各类城市绿地的养护责任人;设立永久性绿地制度;对损害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的行为以及擅自迁移和砍伐树木作了禁止性规定;对加强城市绿道建设作了相应规定;明确了有关部门的监管措施。《条例》设置和细化了有关法律责任,对于违反城市绿化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损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擅自迁移和砍伐树木、擅自修剪树木等违法行为,均设置了法律责任,为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工作提供了处罚依据。
《条例》的颁布实施,既回应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又为规范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强化城市绿化管理手段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对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绿化的法律意识、推动信阳城市绿化事业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下一步,罗山县住建局园林绿化中心将做好《条例》的系统解读和培训学习工作,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向污水、市政、燃气、供水、供电等相关施工企业和沿街商户、居民宣传《条例》相关内容,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到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中来;同时以《条例》为纲,抓紧制定完善与《条例》相配套的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切实履行相关职责义务,严格落实《条例》规定,树立《条例》权威,不断巩固提升罗山城市绿化成效,促进绿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通讯员:周继辉 陈辉 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