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泌阳县贾楼乡瓦房村曾老庄72岁的李青玉老人,拉着到家“回访”的检察官手说:俺家“光荣牌”挂上了,“优待证”发下来了。看得出来,这位70多岁的老太太,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深感自豪和光荣!
小小光荣牌和“优待证”承载着党和政府赋予军人家庭、“三属”厚重的社会荣誉,具有温暖凝聚军心的巨大作用!每个“光荣牌”每张“优待证”背后都有感人的故事!
李青玉的娘家是泌阳县付庄乡李岗村土桥人,父亲李树成,1949年11入伍,系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十三军第三八六团炮一连战士,革命军人。1953 年5月在广东崖县榆林港(今属海南省三亚市管辖)牺牲,现安葬于海南省三亚市榆林港,榆林港区有李树成烈士墓碑,《泌阳县志》《中华英烈网》均有记载。其女儿李青玉1975年5月结婚嫁到泌阳县贾楼乡瓦房村曾老庄后,未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相关待遇,没有给李青玉办理优待证,家中亦未悬挂“光荣之家”光荣牌等待遇。
2023年6月9日,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英烈权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该线索,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2023年8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相关规定,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职责,为符合条件的军人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的家庭悬挂“光荣之家”标识牌,办理优待证,落实相关优抚待遇。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县、乡政府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立即安排当地退役军人服务站、武装部联合村组干部,为李青玉家悬挂“光荣之家”光荣牌,根据其申请为其办理了优待证,落实相关待遇。同时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提升军人、军人家属及“三属”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获得感。
为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外嫁女”英烈子女权益保护,泌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泌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武装部、县妇联等部门,对全县30多个“三属”子女待遇落实情况,进行排查走访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对未悬挂“光荣之家”光荣牌、未办理“优待证”等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切实保护英烈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