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司法局孙召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债务纠纷
发表时间 2024-01-23 15:29   阅读 34765

近日,新蔡县孙召镇赵某起诉周某,要求周某给付肥料款5000元,法庭受理后转入诉前调解并委托孙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委会受理后立即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了解。

赵某告诉调解员,这笔5000元的欠款到现在已经有近三年的时间了。这期间赵某多次找周某要钱,周某一直推脱不还,赵某不想再浪费时间,便决定起诉周某。

调解员联系到周某,周某认可赊账一事,同时道出了自己的难处。周某说自己与冯某、朱某三人一起承包了几十亩地,当时买化肥就是为了这几十亩地,虽然出面买肥料的人是自己,但其实是三个人共同的意思。本来想着先赊着账,等收了粮食有钱了再结账。谁知道,那一年因为天气原因收成不好,粮食没卖上价不说,还赔了不少钱。三个人因为种地赔钱的事闹得也不是太愉快,也就散了伙。周某觉得买肥料也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自己不想当冤大头,就没当回事,所以就一直拖着,谁知道赵某竟然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调解员看出周某没有想赖账的意思,于是调解员找到了冯某、朱某,与三人一起协商还款事宜。同时向三人解释了关于合伙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向其分析,周某是合伙成员,签订的肥料也是用于合伙承包的土地,种种行为表明周某代表了合伙人的利益,所欠的债务也应由合伙人共同承担,作为合伙人的冯某、朱某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听了调解员的分析后,三人也不再争辩,愿意归还欠款。

在调解过程中,孙召司法所始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真诚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同时适当地运用法律法规,耐心疏导分析,化解矛盾。孙召司法所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做好服务,为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杨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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