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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开展春季开学第一课
发表时间 2024-03-02 21:29   阅读 32723

3月1日上午,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青荷雨露”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法治副校长走进周口市第二十三初级中学,开展春季开学第一课法治讲座活动。

活动上,法治副校长卢中良围绕春节期间上映的电影《第二十条》的情节以案释法,与同学们共同学习刑法第二十条,也就是“正当防卫”条款,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关于校园欺凌的法律知识,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面对校园欺凌,学校、家长和孩子们应当如何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结合影片中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长卢中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进行了讲解,引导同学们在学校学习期间应该“建立阳光友谊,拒绝校园欺凌”。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青荷雨露”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将多措并举、不折不扣把守护未成年人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与老师、家长一起,共同守护、见证同学们的健康成长,让他们在“社会大家庭”的帮助下成为未来祖国建设的栋梁之材。(曾彩虹 范闻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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