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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博爱:照亮迷途少年“归航”路
发表时间 2024-03-02 21:30   阅读 23848

“无原则讲求哥们义气是你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希望你能吸取教训,结识良师益友,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2月29日,博爱县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小洋(化名)寻衅滋事举行不起诉宣告暨训诫仪式,小洋的母亲、辩护律师以及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参加了仪式。

据悉,小洋为焦作市某技师学院学生。2022年7月至9月,小洋多次伙同他人分别对张某、韩某等人进行殴打,致不同程度的损伤。

2023年4月11日,案件移送博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小洋系在校学生,是初犯、偶犯,案发后能主动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遂决定对其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10个月。

2023年4月28日,博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辩护律师以及法定代理人参加。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小洋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考察期间,承办检察官、小洋的母亲以及居住地社区三方联合对小洋进行帮教。通过参加公益活动,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法治观;通过谈心谈话,帮助其修正自我。经过10个月的跟踪考察,小洋从思想上、行动上及表现上都有了很大的转变。

“我认识到了自己犯下的错误,检察官的话我会永记心间,决心好好学习,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感谢检察机关重燃了我们一家的希望,给孩子改过的机会,今后我们一定对他严加管教,督促他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小洋及母亲对检察机关依法给予的不起诉决定表示感谢,并承诺一定会吸取教训、遵纪守法。  ( 孙建设  卢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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