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1日,正阳县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开展“维权315 公平我做主”法治宣传活动。
正阳县人民法院干警通过现场解答法律疑问、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积极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中关于消费者权利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法律知识,同时提醒大家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或纠纷时,应当采取正确方式和解决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做到文明消费、理性维权。干警们当场就群众在消费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退换货问题、预付定金不予退还等问题以及群众提出的网购陷阱、销售骗局等常见的法律问题,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简单明了地予以分析解答。
此次活动不仅宣传了法律知识,还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王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