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频道新闻热线:
0371-65791999
正阳县人民法院:“枫桥经验”再实践 上门调解化纷争
发表时间 2024-07-05 11:29   阅读 62744

如何将矛盾纠纷消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是新时代人民法院的一道必答题。

正阳县人民法院对标“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职能,采用群众认可的方式化解纠纷,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让司法服务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注重引导当事人走调解之路,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止纷争于诉外,切实做到倾听民声、化解民忧、赢得民心。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法庭受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考虑到原告有智力障碍,为方便群众诉讼、减少讼累,法官决定上门调解。

肖某某与肖某相邻而居,且系叔伯弟兄,兄弟二人关系融洽,2021年,双方因互换耕地引发纠纷,近两年来,二人纠纷不断,2024年7月,肖某某上肖某家“理论”,言语不和发生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肖某某受伤住院,当地公安派出所到场展开调查,由于此案发生时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场,无监控视频,无证人在场,案件调查主要靠双方口供笔录,但双方口供相差甚远,因是邻里引发的纠纷,派出所组织调解,受害人肖某某要求肖某赔偿1000元医疗费,面对索赔,肖某家自然不同意。肖某某起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要求肖某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程瑜经过阅卷掌握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和矛盾点,感觉邻里纠纷事情虽小,但处理不好会导致双方矛盾激化、怨气更重,即使裁判也不利于兄弟的和睦和社会的稳定,更不便于执行。同时考虑到原告智力障碍,系残疾人,为便民利民、减少群众讼累,切实把惠民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正阳县人民法院法官程瑜遂决定到现场巡回办案,到当事人家中,上门调解。

7月1日下午,程瑜与正阳县残联负责人取得联系,立即赶往兰青乡周孟村双方当事人住处,会同村委干部对案件进行调解。在肖某家门口,程瑜对当事人面对面,零距离地从“情、理、法”等方面进行耐心劝说、调解,但肖某认为其以前没少照顾这个弟弟,现在欺负到自己头上了。为促使兄弟修复旧情、珍惜亲情,重归于好,化解积怨,程瑜组织双方开展了巡回法庭调解,调解中,程瑜分别听取了双方的意见,现场对双方进行了释法明理和劝解。经过长达三小时的耐心调解、热心引导、真心服务,化解了当事人心中的疑虑,肖家弟兄表示愿意与法官积极沟通,力争早日化解赔偿纠纷。

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躯,树起来的是信任。正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积极与基层党委政府联系,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使“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让人民群众真切地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推动正阳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通讯员:王树恒)


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