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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人民法院:土地权属引争议 现场勘查解纠纷
发表时间 2024-07-05 11:30   阅读 85578

为把“枫桥经验”植根在基层,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寒冻人民法庭的法官来到某相邻权纠纷案现场,通过实地勘查丈量、现场追本溯源,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原告剑某与被告剑一某、剑某某系叔侄关系。2021年6月,被告剑一某、剑某某将原告剑某土地边上的排水沟填平并将责任田挖了几米,又在该地面上栽种农作物,多年来经村、乡多次调解无果,矛盾日益加深。2024年6月,剑某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

正阳县人民法院寒冻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寒冻法庭庭长王海兵立即组织双方调解,因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了全面掌握争议土地的四至、地貌等现状,决定前往现场实地勘查。7月2日下午,王海兵等驱车20余公里来到争议现场,组织原、被告现场丈量,定纷止争。通过双方当事人及相邻土地使用权人现场指认,盛夏酷暑,骄阳似火,烈日下,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勘察,对争议土地的名称、四至界限、土地面积、占用面积等事项进行确认,制作勘验笔录,拍摄现场照片,对案件争议土地的基本情况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在基本确定土地使用权范围的基础上,冒着酷暑现场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导双方互谅互让。围坐闲谈间,法官给兄弟二人讲述了“三尺巷”的故事,希望他们重视亲情,各退一步,化解矛盾,为案件后续审判工作奠定了基础。

对于一名基层法官来说,不仅要坐堂审案、通过证据作出裁判,还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走进田间地头、深入到案发地,采取巡回审理、上门调解、现场勘验、普法教育等方式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正阳县人民法院大力践行枫桥经验,把“走出去”作为办案的一项重要手段,改变传统的“坐堂”审案方式,走进乡村、社区,尤其是在处理涉及土地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时,积极运用实地勘查、现场调解、现场普法等方式,把审判活动“搬”到田间、村头,变“冷冰冰”的审判为有温度的司法,拉近老百姓与人民法院的距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通讯员: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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