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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人民区检察院:“三步工作法”促进案结人和
发表时间 2024-01-16 14:58   阅读 37656

“感谢您,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我会与人和谐相处,保证不再冲动行事。”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后,被不起诉人杜某某感激地对检察官说。

原来,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和被害人李某某同为焦作市山阳区某村村民。2023年5月,杜某某与李某某在焦作市山阳区摩登街西口吃饭时因口角发生争执,杜某某对李某某进行殴打,致李某某右侧上颌窦前壁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李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23年8月,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山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专门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开展调查,摸清案件产生的原因属于邻里之间积怨已久的纠纷。了解双方的诉求后,迈开调解促和第一步,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邀请村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耐心讲解,根据双方不同心态,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用“理性”解“怨恨”。最后杜某某对李某某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

在审查起诉环节,承办检察官经过对本案双方当事人的调解,以及本案属于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拟对杜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承办检察官坚持公开公正原则,依法走稳办案第二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开展公开听证,通过阐述案件事实、不起诉理由,并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听证员、案件当事人均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相对不起诉决定。

为依法能动司法,走好溯源治理第三步,承办检察官以此案为契机,通过拍摄微视频、短视频等多种形式以案说法,到辖区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让群众认识到“打赢拘留,打输住院”的冲动后果,引导群众在遇到邻里纠纷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为了及时排查化解矛盾,到社区开展检察官、警官、法官和网格员、民调员、律师“三官两员一律”活动,为社区居民、网格员、调解员普及法律知识,指导调解技巧,并深入居民身边排查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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