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已抓获该团伙涉案犯罪嫌疑人13人,其中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于1月15日落网,尚在侦查阶段,8人被审查起诉,4人已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刑罚。”承办检察官向记者介绍案件最新进展。
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新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提前介入一起冷冻牛肉及牛副产品非法销售案,引导当地公安机关及时侦查取证,发现并打掉上游生产、销售走私冷冻牛产品不法团伙。
2022年11月,四辆运输走私冷冻牛产品的大货车进入新蔡县境内,欲更换包装后进行非法销售,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追踪至一食品加工厂,将60余吨冷冻牛副产品全部查获。经鉴定,查获的冷冻牛产品价值400余万元,来源于巴西、澳大利亚、印度等地,属于国家禁止输入的产品。
虽然赃物被当场查获,但加工厂老板、货主、运输人员均闻声窜逃,公安机关初次遇到该类型案件,如何定罪立案及收集证据,还面临着不少难题。
由于走私入境的冻肉未经海关检验检疫,在包装、运输、存储等环节均存在安全隐患,可能携带大量病菌、寄生虫。一旦流入市场,势必损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不当处置走私冻肉还可能会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生态系统。
考虑到该案社会关注高、取证难度大,且关乎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公安机关定了“问去向”“查来源”的侦查方向。
对于已查获的冷冻牛产品,办案检察官提出在扣押过程中细致分类,严格控制保存条件,避免对扣押物品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固定微信聊天、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追查是否有冷冻牛副产品已售出,及时避免问题牛肉流向百姓餐桌。
为深挖涉案人员,查获该批冷冻牛产品背后的“上家”,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数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从侦察方向提出意见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公安机关从该食品加工厂着手,及时将食品加工厂负责人王某某抓获。据王某某交代,2022年,一男子到他厂里要求他给一批牛肉更换包装,六十余吨货物他想着大概能赚1万余元,就同意了。但是该男子是谁,从哪来的,牛肉是谁运过来的,一概不清楚,案件又陷入了僵局。
为查明事实真相,办案检察官继续引导公安机关调取高速卡口信息、王某某的家庭情况、银行交易流水相关信息、车辆行驶轨迹等,逐一分析研判,初步确认了赵某某、朱某某等系涉案人员。2023年10月,朱某某、赵某某到案后均供述了到新蔡对走私冷冻牛产品进行更换包装准备在国内销售的犯罪事实,但互相指认牛肉是对方的,对于问题牛产品的来源、运输途径等均未供述,且二人有一定反侦察意识,走私运输途中通过国外虚拟通信软件、对讲机等进行联系,电子数据难以收集。
针对这一情况,办案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调取朱某某、赵某某及近亲属的银行交易明细、出行记录等相关证据,对朱某某银行账户大额流水进账情况进行了重点讯问,并向二人阐明法律后果,最终二人供出了幕后“上游”王某乙,二人只是负责帮助王某乙把牛肉从香港运到国内进行更换包装,赚取运输费。办案检察官及时将情况向公安机关反馈,并要求公安机关追捕王某乙。此时王某乙正在广西为潜逃到国外做准备,2023年12月10日,公安机关及时将其抓获。王某乙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从国外走私牛肉,然后在香港中转,后委托朱某某、赵某某把牛肉从香港运到福建,并到新蔡县进行更换包装的全部犯罪事实,2024年1月15日,经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王某乙被执行逮捕。
2023年6月9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年9月8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等4人提起公诉,办案检察官根据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查获的非法牛肉制品未流入市场,未造成相应危害等情节提出相应的起诉意见,定罪量刑建议全部被法院采纳,同年9月28日,四人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据悉,已查获该团伙涉案犯罪嫌疑人13人,均进入司法程序有序办理中。
“在案件办理中,我们与公安机关要建立良性、积极协作关系,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指派精干力量提前介入侦查,全面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就取证重点、程序规范、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确保案件顺利报捕、移送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说,案件还未结束,将进一步追查源头,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进综合治理。(通讯员:韩伟 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