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实施以来,罗山县城管局始终坚守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核心理念,全面加强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的防控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非强制手段优先、最小利益侵害、防控结合等原则,以确保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得益彰。
罗山县城管局根据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社会危害程度、发生频率及概率等因素,科学划分法律风险等级。这一工作主要体现在对日常管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以及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全面梳理,进而归纳出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并据此划分相应的法律风险等级。
通过精准划分风险等级,罗山县城管局得以更加科学、合理地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各项要求,有效引导行政相对人预防并纠正自身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从而防止和减少对公共利益、本人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损害。
值得一提的是,罗山县城管局在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户外广告和渣土车辆管理等多个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占道经营发生率由原先的65%大幅下降至21%,店外经营发生率从71%降至19%,户外广告发生率也由55%降至16%,渣土车辆发生率同样从60%降低至20%。(通讯员:殷义成 梅传刚)